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设立的优待制度,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标准,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 。该资金由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发放,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起计算,每满6个月发放一次,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未服满役期或战时服役者按实际时间发放 。
优待金标准实行城乡统一,各省份参考本地居民消费支出水平确定,不得低于中央补助标准。对入伍大学生、驻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可增发优待金 。部分地区实行差异化标准,如北京市西城区2021年标准为每人每年4.67万元,深圳市2023年进疆进藏兵优待金为65446元/年 。陕西省按学历划分优待金档次,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学历义务兵家庭可获3500元/月,并给予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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