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3·21萧县交通事故

3·21萧县交通事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3·21萧县交通事故

2014年3月21日上午7时50分左右,宿州市萧县大屯镇东新庄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78岁王某亮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被刮擦后侧翻,导致其重伤,在一年多后去世。

2014年6月10日,客车司机杨某军被萧县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8月10日,宿州市中级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某军有期徒刑一年。二审期间,杨某军与王某亮一方达成补偿协议,杨某军自愿补偿4万元,王某亮表示谅解杨某军犯罪行为,不再追究杨某军交通肇事罪。2025年11月消息,萧县公安局退休警察单树赞实名举报,提出该事故将杨某军认定为交通肇事司机存在诸多疑点。针对单树赞的举报,宿州市公安局曾成立专班进行核查,并于2025年6月初回复单树赞,表示该起事故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该起事故中存在“拼凑照片伪造证据、勾结鉴定人员”等问题。7月30日,萧县公安局也书面回复单树赞称其反映的问题现有证据无法证实。

想要了解更多“3·21萧县交通事故”的信息,请点击:3·21萧县交通事故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