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是国务院决定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改印发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6年2月24日经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6年3月1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2号公布,自2026年3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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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是国务院决定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改印发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6年2月24日经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6年3月1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2号公布,自2026年3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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