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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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旨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该条例经2025年12月5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17日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4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二是明确监督范围;三是完善监督方式;四是规范监督处理;五是健全保障措施。 条例强化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督效能,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条例的制定源于2025年国务院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作为中国首部专门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行政法规,标志行政执法监督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施行后,各地开展监督实践,例如2026年2月1日福建省南平市制发首批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026年5月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排查违规异地执法案件6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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