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业公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田业公会是近代江苏部分地区地主联合征租的组织。该会以“研究农事”“持平折价”为名,实际纠集地主力量,协调行动并勾结官府,主要活动包括规定租限与折价,制定收收租和追租办法 。其成员由地主与官吏组成,排斥佃农参与,自行议定应缴租佃成数并强迫农民接受 。
苏州田业公会于1910年成立,初始成员200余户。1912年勾结官府镇压佃农抗租斗争,同期设立“租粮并收局”,规定租额半数归地主、半数纳粮饷,对无力缴租者强制劳务抵租 。1920年成立的吴县田业公会成员达1700余户,并于1922年发起创设田业银行,投资碾米厂、戽水机站及农场等实体 。该会能指挥租栈,权力很大 。1924年,江阴田业公会成立,地方豪绅呈请县署批准颁布关于回赎田产的“钱洋折合法”,规定农民在回赎田产时须交给地主典田时的银洋数,使农民每银元吃亏千文左右的铜钱。周水平在《星光》旬刊上发表文章揭露,在舆论压力下该法案成一纸空文 。该组织的运作直接导致佃农负担加重,成为斜塘地区30至40年代农民抗租斗争的主要目标 。
想要了解更多“田业公会”的信息,请点击:田业公会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