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9第2号--张常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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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9第2号--张常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07月09日发布,自2009年07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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