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是一部由2009年10月30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制定,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批准的条例,该条例后经修正。
条例规定了养犬管理相关制度。根据2026年发布的新规,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并明确了相关认定标准与处罚依据。
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03年10月20日施行的《徐州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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