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食品原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 。在餐饮店、食品生产公司等场景中,使用过期兰花干、调味酱、食品添加剂等原料加工销售食品的情况均有出现 。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查处此类案件,并依法作出警告、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 。案例反映出部分经营主体存在食材储存管理松散、日常自查流于形式等问题。监管部门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材自查清理机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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