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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政务处分种类之一)

撤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政务处分种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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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政务处分种类之一)

撤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六种政务处分种类之一,属于重处分。它指撤销违法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适用于违法情节严重、不适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受撤职处分者,将被撤销现任所有职务,同时降低其级别和工资待遇,一般不得再担任领导职务,且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该处分主要适用于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监察对象,针对诸如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多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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