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奇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陆奇根系陕西鑫琦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前负责人。2017年4月,其涉及的非法集资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陆奇根因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2012年9月至案发,陆奇根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以投资房地产项目为由,与不特定公众签订《资产购买协议书》等合同吸收存款。截至案发,未兑付投资本金达人民币17.76亿元,涉及2258名投资人 。陆奇根于2017年12月19日入监服刑 。法院就相关案件发布公告,督促投资受损人核对信息以便发还款项 。在服刑期间,陆奇根获得行政奖励,并被报请减刑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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