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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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观念是几何课程改革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的数学核心素养之一。其本质在于提高学生的空间想象力。该标准描述了空间观念的主要表现,包括根据物体特征抽象出几何图形,根据几何图形想象出所描述的实际物体;想象出物体的方位和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描述图形的运动和变化;依据语言的描述画出图形等。其核心表现维度可归纳为图形抽象与还原、空间方位判断、图形运动感知、二维与三维空间转化以及空间度量与量感建立能力。
“空间观念”一词在我国数学教育中最早出现于1956年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修订草案)》,是由“空间表象”改译而来并沿用至今。它是一个包括观察、想象、比较、综合、抽象分析,不断由低到高向前发展的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这一过程通常从空间知觉(对物体形状、大小、方位等的直接感知)开始,进而形成空间表象(在头脑中形成的印象),并发展至初步的空间想象。空间观念是建立在对周围环境直接感知基础上的、对空间与平面相互关系的理解和把握,是学生形成空间想象力的经验基础。从哲学角度看,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形式,表现为物质的伸张性、结构性和并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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