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邢台市临西县王卫征杀妻焚尸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98年邢台市临西县王卫征杀妻焚尸案是1998年2月26日发生于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的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系原临西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卫征。
王卫征因婚外情与妻子郑喜荣感情恶化,于1998年2月26日早晨将其杀害,当晚驾车将尸体转移至邯郸市馆陶县后符渡村西侧麦秸垛处焚毁,并伪造绑架假象企图掩盖罪行。经司法审理,王卫征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想要了解更多“1998年邢台市临西县王卫征杀妻焚尸案”的信息,请点击:1998年邢台市临西县王卫征杀妻焚尸案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