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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法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法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法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部门规章,旨在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该办法经2025年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1月27日以第18号部令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国家安监总局2007年公布、2015年修正的版本 。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管辖权,规定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种类,设立简易程序(个人200元以下、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和普通程序(5日内立案核查),并建立听证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 。文件要求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处罚与教育,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法定权利 。

该规章前身为2007年11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总局令第15号),历经2015年修正,2025年应急管理部全面修订后形成现行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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