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23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3年5月3日发布第23号公告,决定发行2013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发行期为2013年5月10日至19日,起息日为5月10日,按年付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及末次利息。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六家银行网上银行认购,提前兑取规则明确持有不满6个月不计息。
想要了解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23号”的信息,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23号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