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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房提取指南

成都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房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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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房提取指南

成都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房提取指南是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规范,适用于职工购买商品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需根据房屋所在地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并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配偶、代办人相关证明文件。该指南规定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及账户余额,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职工家庭同一自然年度内仅限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符合提取条件起五年内可每月提取一次;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贷款满一个月后即可申请提取。2024年10月15日起,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其本人父母、子女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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