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实施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机制。文件明确了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要求报考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且身体健康,禁止高校在校生及作弊情节严重者报考。报名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每位考生限选一类,采取2009年12月1日—10日网上预报名与12月10日—15日现场确认结合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户口证明、身份证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全国统考于2010年6月7日—8日举行,科目按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划分。录取实行调档比例管控,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120%以内调档,平行志愿批次省外高校按105%、省内按100%投档 。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指定医院体检,录取结果经省高招办核准后由高校寄送通知书。被录取者须在8月10日后至户籍地高招办领取密封报考材料,入学后接受资格复审与体检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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